搞好退役士兵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7-12-10 10:33:13
随着形势的发展,贫困地区的退役士兵面临着无岗位安置,学历低、技能差,难于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立足的境地。如何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不仅能就业而且能发展是各级政府和安置及相关部门应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笔者从事安置工作多年,就此谈一些体会和想法。
一、 走劳动技能培训之路是大势所趋
退役士兵急需劳动就业技能培训。贫困地区应安置对象的岗位安置已基本不可能,只能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此办法既是安置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不得已采取的新举措。货币补偿安置后应安置对象与社会待业青年一样需自谋职业。而退役士兵应安置对象大多只有高中学历(大专学历极少有的还未有高中学历),他们从学校到部队服役几年后返乡,就业谋生十分困难,这其中突出的是缺乏劳动就业技能,因此,应对他们进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尽快就业,逐步发展。
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搞好退役士兵劳动就业技能培训责无旁贷,尽管栽军,减少了部队人员总数,但兵役制缩短,加快了服兵役人员的周转量,因此每年征兵,退伍人员的总数与过去大体相同,一个中等偏下的县每年应征、退伍200余人,应安置对象70人左右(符合安置条件入伍的,在部队立二等功以上的、伤残人员等)。这些人实行货币安置后,如不帮他们提高劳动就业技能就业,闲散在社会上既影响经济发展,又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不利构建和谐社会。象他们领取了安置补偿金后不能就业创收,就会“座吃山空”,吃完补偿金生活困难就会要求政府救助,或者闲散社会做出不利社会安定的事。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退役士兵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就业创收,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退役士兵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存在的问题
1、培训的经费难保障。目前,其它培训群体中的培训上级都有专项资金,而退伍军人培训就没有。上级要求退伍军人培训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但由于贫困地区财力不足,在基本保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前提下,无力负担培训开支,即使年初预算有培训费,也是少得可怜。
2、没有自己的培训机构。安置办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没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就别人的锅缘,依托劳动就业部门的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培训的专业有限,不能满足退伍军人的需要,组织培训难度大。
3、退役士兵对教育培训认识不统一。退伍士兵对培训的认识偏差较大,想法、心态各不相同。他们在报到时安置办要求他们填写培训登记表,他们照实填写后,问在哪里培训,钱怎么补,安置办讲,你们在安办报到登记后,还要到劳动就业局登记,由就业局再介绍到培训单位培训,钱不直接拨付给你们,等培训结束后按培训技能再减免相应的培训费。这样退役士兵认为,当兵尽义务不挣钱,无钱支付所需的培训费用,如参加培训花钱又花时间,不如立马找工作捞现钱。有的意识到培训的重要性,但因家庭、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放弃了培训,选择临时打工。
4、退役士兵培训难集中。每年退役士兵在同一时间退伍回原征集地报到,但随着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比例逐步扩大,就业安置比例逐步缩小,一部分退役士兵考虑到回到地方也不安排工作,不如早找门路,退役后直接去上班,干脆不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或请父母及亲属代替报到。近几年来,为求生计,退役士兵在无文凭、无技术、无技能中四处奔波,流动性极大,通知培训很难找到人,集中更难。
三、实施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劳动技能培训的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是深化安置工作改革、加快政府安置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退役士兵就业指导服务、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的必然途径。新修定的《兵役法》、《安置条例》即将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大局安置下,培训的任务、力度必将进一步加大。为使为国防建设作出贡献的退役军人能享受到称心的就业培训并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而参与市场就业竞争。在现有安置工作机构依据《兵役法》、《安置条例》代政府做好每年退役士兵的接收、报到、落户和接收省安办与各大军区交接三期以上的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工作;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安置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伤残退役军人、三期转业士官、二等功荣立者、特殊地区服兵役应安排工作的安置等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建议:为退伍军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帮助他们更新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本领,尽快实现再就业。
1、要建立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的专门机构,制定退役士兵的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方案,收集用工单位的用工信息,向退伍军人反馈用工单位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对退役士兵开展培训。使退役士兵群体,更快、更好的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转变,参与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立足于社会。安置部门应在国家政策和军队力量的支持下,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培训中心和人才交流市场,不断扩大培训范围和就业范围,开拓新的安置领域。(1)、搞好基础培训。首先,把帮助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列入培训的重要内容。退役士兵回到地方,面向社会就业,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次严峻的人生考验。只有通过培训学习,逐步调整心态,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找到位置,找回走向社会为祖国建功立业的信心和决心。其次,把劳动保障和退伍安置的政策法规以及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学习作为培训的必修课。(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有意掌握一技之长的退役士兵,结合当前就业市场走向,适时开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如果本地培训基地的专业满足不了退役士兵的培训要求,安置部门可联系外地的培训基地对退役士兵进行培训。(3)、推广创业培训。通过调查发现,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和在乡村从事种、养业、门槛风险小、就业快,是实现退役士兵就业的有效途径。因此,把有意愿、有条件的退役士兵组织起来,开办创业培训班,帮助他们完善创业设计,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知识,请有经验的成功人士传授技能要点,让更多的退役士兵成为“代理商”、“小老板”和“农场主”。(4)、开展联合培训。一是抓住本县旅游经济大开发的机遇,与旅游、林业、商务等部门联合培训导游员和营销员。二是与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联合举办种养植业培训。三是与金融、保险、公安联合培训保险代办员和保安员。
2、创办退伍军人的专业网站。全方位地公开退伍军人供求信息,按专业分类,将其年龄、文化、身高等方面的要求,接收单位的地理位置、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也逐项在网上公布。退伍军人通过网上信息按所选专业到当地退伍军人培训中心参加培训。
3、安置部门负责人才培训指导,人才市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向社会公布退伍军人有关方面情况,尤其是通过培训后退役士兵劳动技能的掌握情况,及在部队学有一技之长的退役士兵的情况。调处涉及退伍军人就业的矛盾纠纷等,为退伍军人推介就业当好“红娘”,使退伍军人享受到各方面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将国家划拨到劳动部门的就业培训部分资金直接划拨到接收退役士兵的民政部门,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